資料處理附錄(DPA)

作為 GDPR 與土耳其資料保護法下的處理者,我們的承諾。

本附錄是服務條款的一部分。它適用於這樣的情形:您(作為企業客戶)把您自己客戶的個人資料交給我們處理,此時您是資料的資料使用者,我們是您的資料處理者。至於您自己賬戶上的個人資料,我們自己是資料使用者,處理方式見隱私政策。

1. 處理的範圍

標的我們為提供您所訂購的服務(域名註冊與管理、賬單、支援)而處理您提交的個人資料。
期間自您提交資料起,至服務結束並按第 7 節刪除或返還為止。
性質與目的儲存、組織、查閱、更正、傳輸給註冊服務機構與註冊管理機構、生成發票與通知。
資料型別您客戶的姓名、機構名稱、地址、電子郵箱、電話、域名相關資料。
資料主體您的客戶、您的員工或聯絡人。

2. 我們的承諾

  • 僅依您的書面指示處理資料(包括本條款與您在客戶區提交的設定);我們不會將其用於自己的目的。
  • 確保可接觸資料的人員受保密義務約束。
  • 採取適當的技術與組織措施保護資料,包括傳輸加密、訪問控制、最小許可權與操作日誌。
  • 協助您回應資料主體依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提出的查閱與更正要求。
  • 協助您履行資料保安與通報義務。
  • 不將資料轉移至香港以外地區,除非依第 4 節所述且有適當保障。

3. 您的承諾

  • 您已依適用法律取得向客戶收集資料並向我們提供的合法依據,且已向其作出所需的告知。
  • 您的指示必須合法;若您要求我們從事可能違法的處理,我們可以拒絕。
  • 您不得要求我們處理超出本附錄範圍的特種資料(例如健康、宗教、政治立場)。

4. 分處理者

為提供服務,我們會使用下列分處理者,並與其簽訂不低於本附錄保護標準的合約:

  • 註冊服務機構與註冊管理機構(Global Domain Group LLC / Dynadot Inc. 及其合作註冊管理機構)——用於實際完成域名註冊與 WHOIS 資料提交;
  • 第三方支付機構——用於處理付款與退款;
  • 電子郵件與簡訊服務商——用於傳送驗證、通知與發票;
  • 雲伺服器與備份服務商——用於承載本站與資料儲存。

這些供應商的伺服器可能位於香港以外(包括美國、新加坡)。我們會在更換分處理者前透過客戶區公告告知,您可提出合理反對。

5. 資料外洩

若發生涉及您所提交個人資料的安全事件,我們會在知悉後儘快且不遲於 72 小時通知您,說明事件性質、涉及資料類別、已採取與建議採取的措施,並協助您履行向監管機構與資料主體通報的義務。

6. 審計與查核

我們會在合理範圍內向您提供必要資訊,以證明本附錄的遵守情況。若您有正當理由需要現場查核,我們可安排在不影響其他客戶保密與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費用由您承擔。

7. 結束時的處理

  • 服務結束時,我們會在您要求的 30 日內刪除或返還所處理的個人資料,除非法律或註冊服務機構規則要求我們繼續儲存(例如交易記錄與域名註冊資料)。
  • 依 ICANN 與註冊管理機構規則而必須儲存的資料,會在儲存期限屆滿後刪除。

8. 適用法律

本附錄受香港法律管轄。若您是歐盟或英國客戶且 GDPR 適用,本附錄視為符合《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第 28 條的委託處理條款,第 1 至 7 節即為該條要求的約定內容。責任限制依服務條款第 9 節。

生效日期: 2026 年 8 月 30 日 · Ry Limited · hp@ry.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