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與版權(DMCA)政策

如何提交投訴、我們如何處理、需要多長時間。

本政策說明如何向我們舉報濫用行為與版權侵權,我們會如何處理,以及我們在香港法律下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1. 先說明一個常見誤區

香港沒有美國式的 DMCA 制度。與網路侵權相關的本地法律是《版權條例》(第 528 章),其中為「線上服務提供者」設有通知與移除機制及免責安排。但請注意:我們是域名註冊經銷商,不是網站主機。我們無法刪除他人伺服器上的網頁、影片或帖子;我們能做的是依可接受使用政策暫停或終止域名,以及把投訴轉交註冊服務商、註冊管理機構或執法機關。

2. 如何舉報

可以投訴的類型:您不必先判斷"這歸不歸你們管",把情況發給我們,我們會說明能做什麼、該轉給誰。

類型典型表現我們能做什麼
垃圾郵件該域名下大量傳送未經同意的商業郵件通知持有人整改;情節嚴重時暫停域名
釣魚與欺詐仿冒品牌登入頁、誘導付款、虛假商店可立即暫停域名,並同步轉交註冊服務商與執法機關
惡意軟體分發木馬、勒索軟體或掛馬腳本要求移除;緊急時暫停域名
版權侵權未經授權複製、傳播作品轉交持有人並按 AUP 處理;網址內容本身由主機商處理
商標與仿冒與知名品牌高度近似,用於誤導消費者轉交註冊服務商與註冊管理機構,必要時按爭議程序執行
兒童安全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害內容立即暫停並轉交執法機關
網路攻擊該域名被用於發起攻擊或接入攻擊基礎設施暫停域名並配合調查
註冊資料不實WHOIS 中的聯絡方式明顯虛假或無法聯絡通知持有人限期改正,逾期暫停域名

請將投訴傳送至 hp@ry.hk,郵件標題請註明「濫用投訴」或「版權投訴」。為便於我們儘快處理,請儘量提供:

  • 被投訴的域名,以及涉及的網址或服務;
  • 投訴所依據的事實與證據(截圖、日誌、原始郵件頭、侵權作品與原作的對照);
  • 您與所投訴內容的關係(權利人、獨家授權被許可人、受影響方或代理人);
  • 版權投訴請附上:權利證明、涉嫌侵權內容的位置、您的聯絡方式與郵寄地址、以及一句宣告——「本人善意相信上述使用未獲權利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和「本通知所載資訊準確,本人願承擔作偽證的法律責任」;
  • 您是否同意我們將您的投訴(含您的聯絡方式)轉交域名持有人或註冊服務商。

3. 我們的處理流程

  • 1 個工作日內:確認收到投訴,並核對資料是否完整。
  • 3 個工作日內:初步評估。我們會查閱 WHOIS 記錄,必要時向域名持有人發出通知,給予其合理答覆期限(通常 3 個工作日)。
  •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通知雙方。情況緊急(例如釣魚站、惡意軟體、兒童安全風險)時我們可立即暫停域名,事後再通知。
  • 我們會把明確涉及註冊政策違規的投訴轉交註冊服務商、註冊管理機構或 ICANN;涉及 .hk 域名的,轉交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HKDNR)按其爭議解決機制處理。

4. 可能的處理結果

  • 要求持有人移除違規內容或改正註冊資料;
  • 暫停域名解析(僅限濫用情節嚴重或緊急時);
  • 終止域名註冊;
  • 拒絕投訴並說明理由;
  • 將事件轉交執法機關(香港警務處網路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等)。

5. 被投訴方的權利

若您是域名持有人並收到通知,您有權在期限內提出異議、提交反證或說明。我們會同時考慮雙方材料。您也可以依 ICANN 的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DRP)或統一快速暫停機制(URS)另行提出程式;對 .hk 域名,可依 HKDNR 的爭議解決政策向認可的爭議解決機構提出。

6. 重複侵權者

對於反覆從事侵權、垃圾資訊或欺詐活動的客戶,我們會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包括終止賬戶並拒絕再次提供服務。

7. 惡意投訴

若投訴出於惡意、意圖損害合法持有人,或明知內容合法仍提出投訴,我們可拒絕處理,並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8. 執法機關與正式法律程式

來自香港警方、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或法院的正式要求,我們會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配合。被要求提供的資料以法律要求的範圍為限。

9. 可直接複製的投訴模板

10. 處理時限

階段時限我們會做什麼
受理確認1 個工作日內確認收到,核對資料是否完整;不完整的會一次性列出需要補充的內容
初步評估3 個工作日內查閱註冊記錄與投訴材料,必要時通知域名持有人並給予合理答覆期限
處理決定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並同時通知投訴方與被投訴方,說明理由
緊急情形立即釣魚、惡意軟體、兒童安全風險等可先行暫停域名,事後再通知雙方
複雜案件可延長至 20 個工作日需要調取多方材料或等待註冊管理機構回覆時,我們會書面說明延期原因

11.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證據

  • 時間與位置:您看到該內容的具體日期、時間與網址。只有域名沒有網址時,我們難以定位具體內容。
  • 可核驗的原始材料:郵件請附完整郵件頭(而不是轉發截圖),網頁請附帶時間的截圖或存檔連結。
  • 權利證明:版權投訴請說明作品是什麼、您與該作品的關係,以及首次發表的時間與位置。
  • 不要提交的內容:與投訴無關的個人資訊、他人的身份證明、未獲授權的私人通信記錄。這些不會加強投訴,反而可能帶來新的法律問題。

12. 反通知:被投訴方可以做什麼

若您是域名持有人並收到通知,您可以在通知給出的期限內提交反通知。反通知應包含:

  • 您的姓名、地址、電話與電子郵箱;
  • 被投訴內容的具體位置,以及您認為投訴不成立的說明與證據;
  • 若涉及版權,您的聲明——您善意相信該內容的使用已獲授權,或屬於法律允許的例外;
  • 同意接受相應管轄,並同意接受投訴方可能提起的送達。

我們會同時考慮雙方材料。收到有效反通知後,若投訴方未在合理期限內提起法律程序或爭議程序,我們會恢復此前採取的限制措施。域名暫停影響整站與郵箱時,我們會在決定中說明恢復條件。

13. 向上級機構升級

若您認為我們的處理結果不適當,可以:

  • 要求我們複核,並提交新的證據——複核由未參與首次決定的同事進行;
  • 就註冊政策與合規問題向註冊服務商或註冊管理機構反映,或透過 ICANN 合規投訴渠道提出;
  • 涉及 .hk 域名的,向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HKDNR)按其爭議解決機制提出;
  • 就版權爭議,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4. 我們不受理的投訴

  • 要求我們刪除他人伺服器上的網頁、影片或賬戶——這屬於主機服務商或平臺的責任範圍,我們會說明該轉給誰。
  • 匿名且無法核實的投訴,或拒絕提供任何可聯絡方式的投訴(我們至少需要一個能回覆的地址)。
  • 以投訴為手段施壓的域名交易糾紛——價格、談判與合同履行問題不屬於濫用範疇,請透過民事途徑解決。
  • 明顯出於惡意的重複投訴。對同一事項在無新證據情況下反覆提交的,我們會在回覆中說明不再重複處理。

15. 聯絡與地址

我們會在收到書面請求後按本政策所述的時限處理。涉及執法機關的正式要求,請註明所屬機構、案件編號與法律依據,我們會按法定程序配合。

生效日期: 2026 年 8 月 30 日 · Ry Limited · hp@ry.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