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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您與我們在使用服務時各自的義務。

本條款是您與 Ry Limited(於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成立的公司,下稱「我們」)之間就使用本網站及我們提供的服務所達成的協議。Ry.hk 是我們使用的品牌名稱。文中「您」指開立賬戶或使用服務的個人或機構。

1. 本條款適用於什麼

  • 本條款適用於本網站及我們提供的全部服務,包括域名註冊、續費、轉移與域名管理,以及網站上列明的其他服務。
  • 個別服務另有專門條款時(例如域名註冊協議),該專門條款與本條款同時適用;兩者衝突時,以專門條款為準。
  • 我們只向年滿 18 歲、具備訂立合同能力的個人或合法成立的機構提供服務。您以機構名義下單,即表示您有權代表該機構接受本條款。
  • 您勾選同意並按流程完成下單,即表示本條款成立並生效。若您不同意,請不要使用我們的服務。

2. 您的賬戶

  • 註冊時您必須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資訊,並在資訊變化時及時更新。
  • 賬戶與密碼由您保管。以您的賬戶完成的任何操作,除可證明是我們或第三方的過錯外,均由您承擔後果。發現賬戶被他人使用時,請立即通知我們。
  • 我們可能要求您驗證電子郵箱或手機號碼。未完成驗證可能限制部分功能。
  • 一個客戶不應重複開立多個賬戶以規避限制或獲取多重優惠。

3. 價格、付款與稅費

  • 價格以下單時網站上顯示的價格為準。歡迎頁、價格頁顯示的價格為參考價,若與結算頁不一致,以結算頁為準。
  • 我們以美元、港幣或人民幣報價,可在頁面上切換。若您的付款賬戶與計價幣種不同,匯率與銀行手續費由您的銀行或支付機構決定,不由我們控制。
  • 香港不對一般服務徵收增值稅或銷售稅,因此我們不收取 VAT/GST。但我們不承擔您在所在司法管轄區因購買本服務而應繳納的任何稅費、關稅或預扣義務;該等義務由您自行負責。
  • 服務除域名等內容為預付性質,須在下單時或到期前付款。逾期未付款,我們可暫停服務或不予續期。
  • 我們會在付款後出具電子發票,可隨時在客戶區下載。
  • 若您透過支付機構發起拒付(chargeback)而案件成立,我們可暫停相關服務、收回已交付的域名服務,並收取支付機構向我們收取的爭議處理費用。

4. 自動續費與取消

4.1 域名的生命週期與費用

階段通常時長該階段續費的費用
正常使用期至到期日按續費價
寬限期0–45 天,視字尾而定按續費價
贖回期通常約 30 天需支付註冊管理機構設定的贖回費,通常遠高於續費價;部分字尾不提供
待刪除 → 釋放通常 5 天無法透過付費恢復,域名回到可註冊狀態

各字尾的時長與費用由註冊管理機構決定,不由我們設定,也無法為您豁免。到期後域名可能停止解析,從而同時影響網站與郵箱。

  • 域名等按年計費的服務預設開啟自動續費。您可以在客戶區關閉,或在到期日前至少 3 天通知我們。
  • 關閉自動續費不會退款,到期後域名將按域名註冊協議所述流程失效。
  • 取消與退款的具體條件見取消與退款政策。

5. 您須遵守的事項

  • 遵守香港及適用的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並遵守可接受使用政策。
  • 不得將服務用於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欺詐、傳送未經收件人同意的商業電子資訊,或其他違法用途。
  • 不得干擾或試圖未經授權進入我們的系統、其他客戶的資料或網路資源。

6. 我們的義務與免責

我們會以合理的謹慎與技能提供服務。依香港《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第 457 章),該等隱含條款依法適用於我們提供的服務,本條款不排除亦不限制這些法定權利。

除此之外,我們不作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特別是:

  • 域名能否註冊、能否轉移、價格是否變動,最終取決於註冊服務機構、註冊管理機構與 ICANN 的政策與決定,不由我們決定。
  • 我們不保證服務不中斷、無錯誤,也不保證域名一定能按您預期的時間或方式解析生效(DNS 傳播時間不由我們控制)。
  • 我們可能因維護、升級或上游故障暫時中斷服務,會儘可能提前公告。

7. 暫停與終止

  • 發生下列情形,我們可以暫停或終止您的服務:逾期未付款、違反本條款或可接受使用政策、涉嫌違法或欺詐、依法律或有權機關要求、或您的行為危及我們的系統與其他客戶。
  • 您可隨時終止本條款,但已完成或不可撤銷的費用(如已註冊域名的註冊費)不予退還。
  • 終止後,我們會按隱私政策保留必要記錄,並在合理期限內讓您取回域名等可轉移資源。
  • 我們不會以扣留域名為手段迫使您付款:在您無未付賬單的情況下,域名隨時可以轉出。

8. 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的文字、版式、標識與程式碼歸我們或相應權利人所有。您不得複製、修改、轉載或用於商業用途,除非取得我們的書面同意。您提供給我們的資料仍歸您所有;我們僅為履行服務而使用。

9. 責任限制

  •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我們對您的累計賠償責任以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前 12 個月內您向我們支付的費用為上限。
  • 我們不對間接損失、利潤損失、商譽損失、資料丟失或預期收益負責。
  • 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依香港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包括因我們的過失造成人身傷亡的責任,以及欺詐的責任。

10. 賠償

若因您使用服務、違反本條款或侵犯他人權利,導致第三方對我們提出索賠,您同意賠償我們因此產生的合理損失與費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務費用)。

11. 不可抗力

因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疫情、政府行為、網際網路骨幹或上游服務商故障)導致服務中斷或延遲,我們不承擔責任。

12. 通知

我們透過您賬戶中的電子郵箱或客戶區公告向您發出通知;發出後 24 小時視為送達。您應保持該郵箱可用;因郵箱失效未收到通知,不構成我們未通知。

13. 條款變更

我們可不時修改本條款,並在網站上公佈新版本、註明生效日期;重大變更我們會透過電子郵件或客戶區提醒。變更生效後您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接受。若您不接受,可在此之前終止服務。

14. 轉讓

未經我們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本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我們可因合併、收購或業務轉讓而轉讓本條款,轉讓不影響您的權利。

15. 第三方權利

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非本條款一方的任何人不享有香港《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 623 章)下的任何權利。

16. 適用法律與管轄

本條款受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雙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發生爭議時,我們樂意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17. 其他

  • 本條款中某一條款被認定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 我們未行使某項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 本條款與相關專門條款構成雙方就本服務的完整協議。
  • 本條款以中文與英文提供;如有歧義,以英文版本為準。

18. 域名註冊的專項約定

域名服務除本條款外,還適用域名註冊協議;兩者衝突時以域名註冊協議為準。以下約定需要您特別留意:

  • 註冊人資料必須真實準確:依 ICANN 規則與註冊管理機構要求,我們需要核驗並提交您的註冊人資料。資料不實、過期或無法核驗時,域名可能被暫停甚至登出,且註冊費不予退還。
  • 我們只是註冊服務機構:能否註冊、能否轉移、價格是否調整,最終取決於註冊管理機構與 ICANN 的政策,我們無權改變。
  • 不代持、不共有:域名登記在您提供的註冊人名義下。除另有書面約定外,我們不為第三方代持域名,域名所對應的權利與義務由註冊人承擔。
  • 註冊不予退款:域名一經註冊,註冊管理機構即已收取費用,因此註冊費不因您改變主意而退還。這一點在取消與退款政策中同樣寫明。
  • 轉出不受阻:在您無未結清賬單的情況下,域名隨時可以轉出,我們不會以扣留域名的方式催繳費用。轉出前需要關閉註冊商鎖定並取得轉移密碼。
  • 爭議解決程序:涉及商標與在先權利的域名爭議,適用 ICANN 的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DRP)或統一快速暫停機制(URS);使用 .hk 等國家或地區字尾時,適用相應註冊管理機構的本地爭議政策。我們按裁決結果執行。
  • 溢價與保留域名:部分域名由註冊管理機構設定溢價或列為保留名稱,價格與可註冊性可能隨時變化。下單時顯示的價格為準。

19. 隱私/代理保護服務

在支援的字尾上,我們可以為您啟用隱私/代理保護,用代理資料替換公開查詢中的個人資訊。請注意:

  • 隱私保護不改變域名的實際所有權,真實的註冊人資料仍儲存在註冊服務機構;
  • 它不能免除您的法律責任,也不能阻止法院命令、爭議程序或有權機關依法取得真實資料;
  • 域名轉移時隱私通常會自動解除,接收方之後可自行設定;
  • 並非所有字尾支援隱私保護,不支援時頁面會明確標註。

20. 經銷商與代客戶管理

若您以經銷商身份或以他人名義下單,您聲明已獲得該主體的授權,並有責任:將其註冊資料準確地提交給我們;向其轉達本條款與相關法律文件的內容;處理其對賬單、續費與技術問題的詢問。我們與您之間的合同關係不因最終使用者的身份而改變。

21. 反欺詐與信用控制

我們可能對訂單進行風險評估,並在風險較高時要求補充身份或付款驗證。對於存在下列情形的訂單,我們可以暫停處理:付款來源與賬戶主體明顯不符;短期內大量註冊後立即轉出;使用已知被盜的支付工具;利用優惠機制反覆套利。已交付服務的拒付會導致相關服務被暫停,併產生由支付機構收取、由您承擔的爭議處理費用。

22. 出口管制與制裁合規

您聲明不位於受適用制裁或出口管制限制的國家或地區,也不屬於受限制的實體或個人,且不會將服務用於受限制的用途。若法律要求,我們可暫停或終止對相關主體的服務。

23. 電子通信

您同意我們透過您賬戶中的電子郵箱與客戶區公告向您傳送通知、發票、到期提醒、安全告警與法律文件更新。該等電子通信構成有效的書面通知。若賬戶郵箱失效,您仍需承擔未收到通知的後果,因此請保持郵箱可用並及時更新。

24. 服務變更與停用

  • 我們可以新增、調整或停止某項功能或產品線。對於您已付費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服務,我們會按合理方式處理,包括提供替代方案或按未使用部分退款。
  • 因維護、升級或上游故障導致的中斷,我們會儘可能提前在客戶區或狀態頁公告。
  • 若整個產品線下線,我們會至少提前 30 天 通知,並協助您導出域名、訂單與發票資料。

25. 語言與其他

  • 本條款提供中文與英文版本;兩者含義不一致時,以英文版本為準。
  • 條款標題僅為便於閱讀,不影響條款的解釋。
  • 我們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條款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 本條款連同各項專門政策(域名註冊協議、可接受使用政策、隱私政策、取消與退款政策等)構成雙方就服務達成的完整協議。

生效日期: 2026 年 8 月 30 日 · Ry Limited · hp@ry.hk